根據《關于扎實做好不動產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陜自然資發〔2022〕51號)、《關于按期完成不動產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咸自資發〔2023〕53號)要求,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農村土地(含耕地、水域、灘涂)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登記由彬州市自然資源局辦理,彬州市農業農村局不再辦理此類登記業務。
二、自2023年7月1日起,依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首次、變更、轉移、抵押等登記時使用《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三、2023年7月1日之前依法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權屬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特此公告
彬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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